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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代的占卜與卜辭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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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代人的墨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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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代人的雙刀刻卜辭,較一般的卜辭更接近筆寫原跡,上有塗朱。 |
殷人崇信鬼神,凡事都要經過占卜,然後根據兆相的吉凶,來決定行事的準則。這種占卜的行為,原本就是一種巫術─即利用龜甲、獸骨…一類的「靈物」作為媒介,向神明祈求啟示,以解決現實生活的各種問題。
本所主持的十五次殷墟發掘,獲得了兩萬伍千多片有刻辭的甲骨,多以占卜記錄為主。占卜是為了求兆,從甲骨上的灼焦痕跡來看,卜兆的產生是受火灼裂而成。早在新石器時代,人們就已經直接在天然的骨材上用火燒灼求兆;但是早期火的獲得與控制並不容易,因此就有將骨料削薄或在上面挖鑿一些近似圓形的小凹穴、使卜兆容易灼裂出來的方法產生;這些處理甲骨的方式,稱之為甲骨的「整治」或「攻治」。到了商代,甲骨整治的技術更為專精,不僅事先會將甲骨鋸、削、括、磨,使表面較為平滑、厚度適中,還會預先鑽、鑿出卜兆用的「凹穴」。
殷墟甲骨上的凹穴,一般有兩種形式:一種是用鑽具鑽出圓形的洞穴;一種是以鑿子挖出似梭形的深穴(深鑿)和如指甲形的淺穴(淺鑿)。當深、淺的鑿穴聯合使用時稱為「雙聯凹穴」,是殷墟甲骨上最常見的形式。一個「雙聯凹穴」相當於一次占卜的單位,可供灼卜一次,在指甲形的淺穴內灼燒。當以火燒灼甲骨凹穴時,另一面就會「開兆」。開兆是灼燒後的裂痕,用以預示吉凶。雖然現在我們無法得知殷人如何從這些卜兆中讀出吉凶,但學者相信:通過整治甲骨的過程,當時的卜人已經有控制卜兆的能力。
殷人占卜常用「對貞」的方法,即從一個問題的正、反兩面去問吉凶。不過問卜的次數並無限制,有時一件事問一次就作結,有時連續問若干次才決定。一件甲骨可用來占卜不同的事,一件事也可以不同的的甲骨來占問。
問定結論後,通常會刻卜辭作記錄。所謂「卜辭」是記載一個或一組卜兆所貞卜的事件。卜辭的位置多在卜兆間的空隙,但不是定制;基本上,甲骨的正、反兩面都可以刻卜辭。不過卜辭要儘量避免侵犯卜兆,否則會有「犯兆」之虞。
目前我們所看到的卜辭,大部分是在契刻之後填上朱(紅色)、墨(黑色)的顏色,以凸顯內容;但也發現有的卜辭是先以「毛筆」書寫後,再用刀契刻而成。從卜辭上朱、墨書寫的情形,可知中國毛筆的發明至少能夠追溯到商代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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